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
(2022年第003号)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审计处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0月24日起,对刘艳军同志任理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学科发展规划处处长、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院长(部长),张群同志任宣传统战部部长、党政办公室(保密工作办公室)主任兼党委宣传部部长职务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有关单位、部门及师生员工如有相关情况和意见建议,可向审计处反映,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4198656,邮箱:lgdsjc@163.com
审计处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