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
(2024年第004号)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要求,受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9月2日起,对王宏祥同志任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院长、谢文阁同志任软件学院院长、刘振义同志任图书馆馆长职务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有关单位、部门及师生员工如有相关情况和意见建议,可向审计处反映,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416-4198656,邮箱:lgdsjc@163.com
审计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