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发》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辽宁省财政厅制定了《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相关详情请见附件。
上一条: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 下一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