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
(2022年第001号)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审计处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1日起,对关维国同志任软件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李广帅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培训中心)院长(主任)兼党总支副书记、韩宝兰同志任医院院长职务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有关单位、部门及师生员工如有相关情况和意见建议,可向审计处反映,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4198656,邮箱:lgdsjc@163.com
辽宁工业大学审计处
2022年2月28日
上一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 下一条:2021年修缮工程审价结果(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