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
(2026年第003号)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要求,受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9月7日起,对刘铁铮同志任党委组织部部长兼党校分管日常工作副校长,么元昱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处长,郭宇同志任交叉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赵磊波同志任后勤基建处处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总经理、实业总公司经理,张晓东同志任企业改制办公室主任职务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有关单位、部门及师生员工如有相关情况和意见建议,可向审计处反映,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416-4198656,邮箱:lgdsjc@163.com
审计处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