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7年9月15日,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在沈阳市召开了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会长刘旭光,副会长郭长义、姚红光、许亚彤、李旸、张欣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副会长兼秘书长卢莹主持,来自全省各单位理事及嘉宾共计150余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理事、常务理事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理事单位的议案;审议通过了选举协会领导成员议案。
会长刘旭光在报告中回顾了协会2016年的工作情况。他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省的内部审计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围绕审计工作中心,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树立科学审计理念,提升内部审计能力,履行好内部审计职责,努力为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服务。
报告还指出:2017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辽宁振兴发展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和政治生态净化修复的关键时期,我省的内部审计工作要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审计工作中心,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履行好内部审计职责,努力为加快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发展服务。在过去的一年里,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在协调完成好上述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自身队伍和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协会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今年,协会将完成脱钩改革这一历史使命,我们深知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有各位理事的支持,以崭新的姿态踏上新的征程,开创美好的未来,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邀请辽宁省审计厅法规处处长姜迎春,做了题为《国家审计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内部审计专题讲座。
讲座分三个部分:一是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依据;二是内部审计的新形势、新发展;三是如何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姜处长围绕新常态下的内部审计所要求的法律法规,通过《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规法条的具体细则,为我们内审人员在工作中提供了审计依据。此外,姜处长还为各位理事传递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精神,阐述了国家审计的新形势、新任务。最后,姜处长就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作用、范围等为各位参会人员作出了详细的讲解。
会后,与会人员对这次会议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会议紧贴实际工作、内容充实丰富,为内部审计的工作提供方向。同时,全体理事也深受鼓舞,对辽宁省内部审计协会的工作做出了肯定,纷纷表示今后要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